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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3年Magic吉他冠名指弹中国第四届网络大赛--比赛细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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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3-10-23 17:55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


Magic吉他冠名
2013年第四届指弹中国网络大赛




一、比赛目的(挖掘指弹中国原创新人,推动指弹艺术的发展,把优秀的吉他品牌和周边设备介绍给广大琴友。宣传指弹中国品牌)



比赛时间2013年12月11号~2014年1月25号为止,2014年2月中旬出来最终成绩!



二、参赛要求

1、此次比赛为原创和翻弹比赛,曲目二首,A和B。A由指弹中国规定曲目(提供三个曲目,三选一);曲B由个人决定(曲B演奏形式不包含双吉他),且不得用已上传至网络的视频参赛。

2、参赛的视频作品必须按本次大赛公开曲目三选一和自己的选曲(一共二首)、必须是专为此次比赛拍摄的。如果有原创作品的请一定确保作品的原创性(说明是原创)。请参加者在视频开头用纸写下日期和曲目名字。(录制视频的时候就把这个时间展示一下,以证明符合我们时间要求,当然你也可以把时间说出来)

3、参赛作品提交文件格式不限,需在规定时间内同时提交两个视频。选手上传作品时需标注相应的作品名称,需提交无压缩工程文件(源文件)。

4、参赛作品将使用摄像机、数码相机、DV及带有高清摄录功能的手机等设备录制,也可以采用MIC、录音笔(如H4N)一类的录制音频,然后提取音频与视频合成。由于视频要求原声演奏,参赛者须保证视频文件图像和音频的真实与完整性,不得加入任何效果及后期处理:如混响,延时等
5、为保证大赛的公平性,参赛者和群众都有相互监督的权力。如发现舞弊情况可以向大赛组委会举报。作品拥有独立的版权、著作权和肖像权。视频作品如因参赛者剽窃他人的作品而产生的法律纠纷,由参赛者自行承担法律责任,与主办方无关。参赛者默认授权本大赛组委会在国际范围内代理作品版权。报名人要对参赛作品负责,获奖作品的奖项将颁发给报名人。

6、如在作品评选过程中发现有违反以上条款、或有明显的抄袭行为者,一经组委会确认,适情节严重性给予一定处罚!



三、作品提交

1、参赛者均在比赛报名帖通过积分购买报名表后,制作视频格式作品(MPG AIV等清楚的格式)在2014年1月25日24点之前,将视频和报名表上传至指弹中国邮箱。邮箱:915088686@qq.com 联系电话:13811550372(老李)

2、参赛者需自行保留作品工程文件(源文件),作为大赛评选、参考信息。



四、比赛及评审流程

入围投票:(2014年1月26日-2014年2月5日  腊月26-正月初6)入围者为二十名。初步审核作品是否入围由组委会在论坛发布作品展示,并以会员投票方式选票,由投票数量产生入围者,每个账号最多可投给10名选手各一票,请慎重投票。建议投票的琴友给出评论!希望各种琴友投票,按照几点方式去给出最真实的一票。(2014年1月1日前注册账号才拥有投票资格,接受坛友监督,监督中心接到投诉后会核实并且严惩)

最终评审:(2014年2月7日-2014年2月13日  正月初7-正月14)由专家评审根据评审参考打分(百分制)

评审参考:技巧与流畅度 40%

         乐曲理解程度 30%

         情感表达能力 26%

         拍摄与声音  4%

            

六、奖品说明(大赛结果时间在情人节发布)
一等奖 (1名)
Magic 麦杰克 SA-4000C(6600RMB)+天音拾音器T-902(620RMB)


二等奖 (1名)
Magic 麦杰克 SD-1000C(5000RMB)+天音拾音器T-902(620RMB)




三等奖 (1名)
Magic 麦杰克 SD-200(2700RMB)+天音拾音器T-902(620RMB)







最佳原创奖(2名)
天音拾音器T-902(620RMB)


最佳录制奖(2名)
天音拾音器T-901(430RMB)  

最佳人气奖(5名)      
天音拾音器A-810(198RMB)   



更多奖品信息点击下方链接跳转

http://www.fingerstylechina.com/thread-252380-1-1.html


原创作品,可以参加指弹中国合辑的录制,优秀个人可以签约发行个人演奏专辑。




七、注意事项

1. 参赛作品必须由选手独立完成,选手在上传作品前需承认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。参赛选手不得剽窃、抄袭他人作品,如因此引起的任何相关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,并取消选手的参赛、获奖资格(本次大赛可翻弹和原创)

2. 未经组委会同意,选手不得将参赛作品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,如因此引起的任何相关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;

3. 选手需处理好参赛作品上传前的保密问题,并确保该作品在参赛前未公开发表展示或参加其它赛事,一经发现上述行为将立即取消选手的参赛、获奖资格;

4. 选手需保证其参赛作品内容健康向上,不触犯国家政策法律规定,不涉及S***Q、暴力等其他负面内容或信息,不违反有关法律、法规以及公认的道德规范。如因此引起的任何相关法律纠纷,其法律责任由选手本人承担,并取消选手的参赛、获奖资格;

5. 组委会充分尊重选手参赛作品版权,对于参赛入围作品、获奖作品,其作品使用权和版权归主、承办方和原作者共同所有;

6. 对于所有参赛作品,一经参赛将视为选手同意组委会拥有其参赛作品的使用权,组委会可以任何形式将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;

7. 选手一经上传参赛作品即代表完全接受赛事相关规定与条款;

8. 具体时间安排根据实际情况将有所调整。

9. 本项比赛最终解释权归2013第三届指弹中国网络大赛组委会所有。


PS:评审团名单

       任强 走音 陈亮 王开仲 赖康康 大向 朱家明  宋依凡 袁绍哲


        监督中心

         1.很玄的东西 QQ: 243390538  
         2.指弹中国宣传部   QQ: 1020947645
        

  2012指弹中国网络大赛QQ群: 145822514  投诉和建议QQ:75671118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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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楼主| 发表于 2013-12-11 00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自己的沙发自己占
发表于 2013-12-11 00:13 | 显示全部楼层
不知不觉已经到了第四届。。看了三届。。。这届该不该参加……
发表于 2013-12-11 00:22 | 显示全部楼层
本帖最后由 静默航行 于 2013-12-11 00:50 编辑

支持!

曲B自选的话,可不可以选“三选一”里面的?就是说,选“三选一”里面的两首,作为A、B曲参赛,可以吗?
发表于 2013-12-11 00:50 | 显示全部楼层
看规则还是不能内录?
发表于 2013-12-11 01:14 | 显示全部楼层
渣水平默默帮顶了…校长又要辛苦了…
发表于 2013-12-11 02:12 | 显示全部楼层
反正没动力弹吉他,不如再次参加!大家加油!!
发表于 2013-12-11 05:4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一定要一个翻弹一个原创吗? 想直接录2个原创叻
发表于 2013-12-11 07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情人节发布真是个好主意

各位加油!
发表于 2013-12-11 09:07 | 显示全部楼层
新手冒个泡,奖品什么的奢求不到了,就当是给自己锻炼的机会了吧~~
发表于 2013-12-11 10:10 | 显示全部楼层
麻烦问一下。1、指定曲目可不可以弹其他人的版本曲目还是那个。2、B曲非得原创还是自己随意选曲就行了?
发表于 2013-12-11 14:43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这种活动越办越好
发表于 2013-12-11 16:09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国内指弹  指弹中国
发表于 2013-12-11 16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报名表在哪里下啊~
发表于 2013-12-11 16:5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指弹中国 礼品非常不错 指弹中国非常给力
发表于 2013-12-11 17:49 | 显示全部楼层
是哪三首啊?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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