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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器材区 商家跟帖声明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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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27 19:0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近期不少FC用户反映 器材区商家跟帖广告频繁,为了维护一个良好的交流环境,希望广大商家尽可能的避免跟帖广告。同时考虑商家会员和一些有购物需求的用户的需要,FC近期将出台器材区广告字板块,提供商家自由发布自己的广告和FC用户的供需,相关规则制定中。大家也可以提供自己的想法给我们(PM很玄的东西)。希望大家理解配合,和FC一起进步。
注:糖博虎编辑,小森代发
如果大家有建议或是意见可以在这里跟帖,好的建议我们给予积分奖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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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28 13:20 | 显示全部楼层
严重支持。不良风气都是慢慢形成的,所以想卖吉他的个人和商家都可以到自由广告区去尽情宣传自己。。器材区以后严禁任何形式的广告贴。同时也提醒广大琴友,只要不是FC指定的销售的乐器书籍等,你们购买时不通FC,产生一切后果要自己承担,FC没有这个责任。
发表于 2009-5-28 13:2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严重支持。不良风气都是慢慢形成的,所以想卖吉他的个人和商家都可以到自由广告区去尽情宣传自己。。器材区以后严禁任何形式的广告贴。同时也提醒广大琴友,只要不是FC指定的销售的乐器书籍等,你们购买时不通FC,产生一切后果要自己承担,FC没有这个责任。
发表于 2009-5-28 23:32 | 显示全部楼层
支持,另外建议版主对“跟帖广告”的范畴进行界定,对违反规定的也要给出具体的惩罚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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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5-29 06:54 | 显示全部楼层
原帖由 弦起音扬 于 2009-5-28 23:32 发表
支持,另外建议版主对“跟帖广告”的范畴进行界定,对违反规定的也要给出具体的惩罚措施


嗯,谢谢孙兄的建议,目前我们会针对“跟贴广告”进行删除,以后严重的封帐号。

同时也希望大家理解和支持,这不是针对谁,制度就是一个约束,同时也希望广大琴友提供线索,有时候斑竹也不一定全看得见。


关于怎么样去界定,慢慢才可以完善,像在回贴中发连接,淘宝,网页,其次发一些 比如,我家有XXXX,请联系我,我的QQXXXXX。。。。当然,问题不仅仅是这一些,相信通过我们的努力我们会使器材区的风气越来越好。
 楼主| 发表于 2009-5-29 19:27 | 显示全部楼层
可以在器材版对琴友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或是建议,但不允许有明显的商业意图。
违反规定并被我们封号的id我们会在公告区进行公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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